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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律所推荐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者需要承担行政、民事责任,但一般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且保险公司免责。

1、交通事故逃逸者需要承担更重的民事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果当事人有逃逸行为,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达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程度,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不再按照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及其过错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划分责任,即使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仅仅是减轻逃逸当事人的责任。

2、根据《保险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而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的,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该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将由逃逸者或被保险人自行负责赔偿。

二、对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者,将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者一般不会构成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但是逃逸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如果逃逸者造成一人重伤或更为严重的后果,构成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成立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实害结果,包括一人死亡、三人重伤或者一人重伤并且有其他严重情节。逃逸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因此如果有逃逸行为又造成他人重伤,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发生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驾驶员又无法当场处理,可以留下一张写有联系方式的纸条,表明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当对方车主看到字条后会主动进行联系,双方达成和解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修,这样,就不会构成逃逸,也不必承担上述因逃逸导致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了。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一、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是选择了逃逸的话,那么就会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只要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可以及时的找受害方进行协商,这样才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发生了事故就一定要积极的报警处理,不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三、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罚方式

1、责任认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3、行政处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4、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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