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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广州专业的劳动争议律所推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解除,分别情况处理:

1、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

2、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劳动者有法定可解除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助于劳动者再次求职时,证明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办理档案转移、社保关系转移以及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出具。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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