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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立案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达到5千元以上,不满5千元但有贪污救灾、扶贫等特定款物或手段恶劣等情节的,也能追诉。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等内容。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一、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关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三、贪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贪污罪的认定绕不开主体身份、主观故意和涉案金额这几块,立案标准虽然写的是5千元,但情节、款物性质不同,结论也会不一样。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对号入座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情况没那么简单。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长期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熟悉南宁本地办案流程,遇到类似困扰不妨把具体情况讲清楚,让专业律师帮你分析。地址在民族大道181号华丰城A座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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