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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律师分析认定要件和定罪标准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责,但要满足五个要件:侵害实际存在、正在进行、针对侵害人本人、为保护合法权益、没有明显超限。防卫过当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负刑责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定罪按过当行为构成的罪名来定。为帮您解决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内容。如需专业法律服务,尤其想了解南宁刑事辩护选哪家律所,欢迎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一、正当防卫5个要件

正当防卫的五大要件如下: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时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5、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一种。相关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防卫过当怎么定罪

防卫过当定罪是按照过当行为所构成的罪名来定罪。

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往往就在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些细节里。真到了案子当中,证据、现场情况、主观心态都会影响判断,不是套几个要件就能得出结论。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刑事辩护方面的实务经验,碰上这类问题,可以先听听专业意见,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1号华丰城A座613室,有需要可以当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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