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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求故意。它侵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务廉洁性。客观方面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立案时,收受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损失,或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都可能进入刑事程序。若您正关心南宁受贿罪辩护律所找哪家,可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一、受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受贿罪案件里,身份、职务便利、财物性质、谋利事项和立案情节往往交织在一起,单看金额并不能判断全貌。不同阶段能做什么、证据如何梳理、辩护重点放在哪里,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定。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1号华丰城A座613室,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对受贿罪这类案件会从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入手,帮您把事实和法律关系逐项理清。若您或家人正面临相关调查或指控,尽早获得针对性的法律意见,通常比自行猜测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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