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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基层组织或原单位协助监督,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会及时收监。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主要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危害社会,无期徒刑罪犯怀孕或哺乳时也可。判决时法院可直接决定,执行中由监狱提出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看守所或拘役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针对南宁取保候审律所哪家靠谱的疑问,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
一、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二、什么情况符合监外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4、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判刑后怎么申请监外执行
判刑后申请监外执行办理流程如下: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3、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判刑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第1条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话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品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综上所述,监外执行是国家法律对于那些因为身体原因而不能去监狱服刑的人所制定的一条措施,但是并不能认为监外执行就是无罪释放了,监外执行也是有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不是无罪释放,它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审批程序,执行期间还要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督管理。一旦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而刑期还没满,就会被及时收监。具体到个案,疾病是否达到保外就医标准、生活不能自理如何认定、申请材料怎么准备,往往需要结合病历、诊断意见和案件情况来判断。广西桂伦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华丰城A座,主要业务包括刑事辩护等领域,有需要可以到所里当面沟通,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帮您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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